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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2007

    关于律师生活的一只博

    基本上,这是关于律师生活的一只博。
     
    自从老板变成了不要家的工作狂人后,我们也被迫继续变本加厉地狂了下去。在大半年与证监会、国资委的“枪炮与玫瑰”中跌打滚爬的我,终于被商务部麾下的小红筹袭击。最畏惧的就是商务部和国资委的部门规章——它们充分地让你明白自己不仅外语能力差,中文能力其实也很弱。它们严肃、神秘、不知所云。它们能在充分降低你对自己律师技能的信心后,让你在横跨10年的法规堆中,对着自己刨出来的旮旯中夹杂的信息欣喜若狂、自信飙升。
     
    最近在看《Ally Mcbeal》,它有一个恶俗的名字《甜心俏佳人》。基本上是描述一个女律师的工作和生活。坦率地说,不喜欢。从第一集就不喜欢。女主人公Ally Mcbeal,以我这样已被生活磨练得一点脾气没有的人看来,太captious了。有时候她又picky又mean。但是,支持我一直看到第六集的原因是因为,有的时候,她抒发了广大女同学们的心声——
     
    她说(大致),“I only want to be rich, successful, having 3 kids, and when I back home, my husband can scrub my feet...oh...now I...I don't even like my hair!”(“我只是希望我能富有、成功、有3个孩子,在回家以后,丈夫能帮我揉脚。现在我甚至不喜欢我的发型!”)然后她哭了。然后英俊体贴迷死人不偿命的男律师在她身边温柔地安慰她。后来她又一次为了一个案子闹情绪,她的同事安慰她说(大致),“ The world is no more romantic. But some of its people are. Don't let the world win you, Ally Mcbeal.”(“这个世界已经不浪漫了。但一些人却仍然浪漫。不要被这世界击败,艾丽麦克白。”)
     
    不是美女的恶果之一是,我没法做到梨花带雨。另外,我相信,如果上面那些哭诉的话是我说出来的,被倾诉对象一定会用“你算了吧”这样的煞风景对白加以搪塞——甚至连表情和姿势我都想好了。
     
    在广州的某天,心血来潮地和妈妈说,我想买单反相机。她一针见血地提出了一个论点:“先找到男朋友,再学单反。”然后我们俩以横跨小半个中国的电话热烈辩论了“先有男朋友还是先有相机”的问题。10分钟后,我放弃了。我确实没有做好斥巨资购买相机的思想准备。后来我阴险地想到了上海的某同学。该同学在若干日前和她妈妈辩论“先有男朋友还是先养狗”的问题,也惨遭驳回。
     
    看来,男朋友、相机和狗对我们而言有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属于计划外的奢侈品。而它们却也不同。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流程中,男朋友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前置程序。
     
    10/29/2007

    Autumn Day

          To my friend, who knows to love and appreciate, whatever season boosts; to my friend, who has no house and, who never fears loneliness; to my friend, who embraces and takes, bravely, whatever life brings; and to myself, who stay with joy, in this crammed, sunny,  golden afternoon.

          Autumn Day

          by Rainer Maria Rilke (1879-1926), translated by M. D. Herter Norton, 1938

          Lord, it is time. The summer was very big.
          Lay thy shadow on the sundials,
          and on the meadows let the winds go loose.

          Command the last fruits that they shall be full;
          give them another two more southerly days,
          urge them on to fulfillment and drive
          the last sweetness into heavy wine.

          Who has no house now, will build him one no more.
          Who is alone now, long will so remain,
          will wake, read, write long letters
          and will in the avenues to and fro
          restlessly wander, when the leaves are blowing.

          秋日

          主呵,是时候了。夏天盛极一时。
          把你的阴影置于日晷上,
          让风吹过牧场。
     
          让枝头最后的果实饱满;
          再给两天南方的好天气,
          催它们成熟,把
          最后的甘甜压进浓酒。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路上不停地
          徘徊,落叶纷飞。
          (北岛 译)
    10/25/2007

    饮食广州

      广州大学城附近的“在水一舫”饭店在一个池塘上围水而建。上了一道浓稠香软的红烧鳄鱼肉以后,主人说她曾吃过老鼠肉。于是我小声问她有没有吃过“麒麟脱胎”。传说是客家名菜,将两三周大的小狗崽洗净,连同各式调料缝进猪肚,隔水蒸若干时辰。拿出来以后,芳香四溢,相当滋补。大家脸上都挂着错愕的表情。其实我脑海中还有好多好奇在盘旋,比如前阵子媒体曝光的“地龙”事件。
     
      正如粤菜是中华菜系中无法被忽略掉的一个种类一样——从某个角度说,你甚至可以忽略浙江菜和徽菜,将他们通归为淮扬菜,但你无法否认广东菜的饮食独立性——广州,是中国饮食文化无法被忘记的一个关键词。广东菜清而不淡,鲜而不俗,嫩而不生,油而不腻。他们还讲究饮食节令性,讲究饮食进补。再加上地理位置带来的食料取材的便利,广东菜系不仅不断被发扬光大,也不断被妖魔化。无论怎样,对于我这样不挑食、不喜辣、面饭汤粥来者不拒、又对点心怀有特殊好感的人(总归为一个形容词“好养”)来说,广州简直是一个饮食天堂了。
     
      来广州后与粤菜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据说口碑甚佳的饭店“炳胜”。而上来的第一道经典粤菜,是这个——
     
    脆皮叉烧
     
      脆皮叉烧一般来说以小方块形状的较为多见。这个菜只有在热的时候才好吃。外皮讲究酥脆,但最好不能带渣;里面的肉多为肥肉,而肉块中心要带那么一小块瘦肉。味道偏甜。总的来说,入口有点像北方的桃酥,细嚼之下,那油和那甜味自然地混合在一起。啊,为了健康考虑,还是要克制食欲滴……
     
      进饭店门的时候被一道菜的名字吓了一跳——“咸肉皮蛋烩水鬼重”。我一边走一边猜这个“水鬼重”是什么东西。问同行的人,没一个听说过。一直担心是不是传说中的广东人吃的恐怖的生猛飞禽走兽。后来忍不住问服务员。她笑眯眯翻到一页菜单——原来,它是广东清远的一个豆腐品种。这种豆腐品质独特,非常之重,又必须放在水里养着,就被当地人叫做“水鬼重”,意思是“比水鬼还重”。早知道就点来尝一尝了,呜呜。
     
      不能不提的还有广东的各式点心。比如“麦包”:
     
      麦包
     
      端上来一看,和我们平时吃的馒头简直没有区别。麦包看上去其貌不扬,是因为它的皮使用全麦面粉做的,属于粗粮了。但是咬开它以后你能发现别有洞天。那馅是合上了细砂糖、桂花、椰子酱、芝麻等等在一起调和成的,合上外皮的松软口感,好吃得没话说。当然了,这个点心偏甜,不喜欢甜食的人估计是不会喜欢的吧。
     
      这个也是经典广州点心——“萝卜糕”。看上去也是一般般了,不过这个萝卜糕的特殊之处在于,萝卜馅的部分既不过分多水也不粗糙,口感很细腻。而萝卜馅中混合了恰到好处比例的虾仁和章鱼段,很鲜美。
     
    萝卜糕
     
      值得一提的还有广东凉茶。如果以为广东凉茶的口味像我们在北京喝的“王老吉”一样,就错了。真正的广东凉茶是苦的。虽然是叫做“茶”,实际却不是由茶叶泡制,而是由多种草药熬制出来的,颜色黄褐,苦涩之后带微微的甘甜。这边最有名的凉茶好像是“黄振龙凉茶”,有许多连锁店铺。
     
    凉茶
     
      从广州大学城回来的路上,路过广州的“南肺”——万亩果园。停车下来,买了水果若干。3个巨大的木瓜居然才10块钱。回去剖开一看,居然还是没有籽的,味道也是北京尝不到的新鲜香甜。第一次吃的这个东东让我好感非常——
     
      番鬼荔枝
     
      问了一圈知道这个叫做“番鬼荔枝”,切尔西同学解释说,意思是“外国的荔枝”。吃起来有种很清新的甜味,大爱!就是核有点多。15块钱买了一大堆。
     
      渐渐理解为什么东坡先生说“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常做岭南人”。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人们说“美食、美景、美人”乃人间极乐。但是我现在实在是想回北京。因为在这里,保持体重对我而言或许是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10/19/2007

    爱,在

    “看完这部片子以后,我既不难过也不悲伤。但在刷牙的时候,眼泪就像听从某种召唤一样,流了满脸满嘴。”
     
     
    (两个陌生的年轻人,男的Jesse来自美国,女的Celine是法国人,偶遇于维也纳。出于一种道不明的吸引,两人决定在Jesse赶第二天一早的飞机之前,同游这个城市。和许多别的路上的同游者一样,他们去唱片店,坐摩天轮,喝咖啡,参观墓地,在大街小巷游荡。也和别人一样,他们一路交谈,童年,感情,理想……他们相处得轻松愉快,暗生情愫。他们同时又青涩害羞,轻轻试探。在公园里露宿一晚之后,两人不得不说再见。9年后,他们重逢了……)
     
      前周,连着把《Before Sunrise》和《Before Sunset》一起看完。习惯于看搞笑片的我,在看《Before Sunrise》的冗长浪漫中再三睡去的我,却在这一部《爱在日落余辉时》不胜唏嘘。
     
      我常疑心导演是最狠心残酷的一群人。就像这部中的导演Linklater。9年之后才开拍续集,让男女主人公隔了9年才得以重逢,他一定是密谋的,蓄意的。
     
      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名的小说家,结了婚,有一个4岁的可爱的孩子。而她依然孑然一身。9年后的她,带着一点点偏激,甚至有那么一点愤世嫉俗。她满不在乎地说已经忘记过去的细节了。可是,她又说——
     
      “我很高兴你这么说,因为...我是说,我觉得自己很没用,因为我从来不能这么洒脱。人们只是随意留情,甚至即使是认真的感情……人们也会分手,然后忘记。就像换另一个牌子的麦片一样简单。可我觉得我永远忘不了,跟我交往过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很不一样的特质。你不能取代任何人,失去的就失去了,每段感情结束的时候我都很受伤,我从来没有完全恢复过,所以我尽量避免介入感情……因为那种痛真的是太深了!其实我不喜欢那样,因为我会很怀念一个人很平常的东西,好比那些细节,或者也许我有点神经质。但当我小的时候……妈妈告诉我,我上学经常迟到。有一天她跟着我想知道为什么,我正看着栗子从树上掉下来,滚到便道上……或者是蚂蚁过马路,叶子在树干上的映出的倒影,种种小事,我想对人也是一样,我看到的是他们的细节,很细微...那些能感动我的细节,然后我就会想念他们,一直想念。你不能取代任何人。因为每个人都有他那种美丽的,独特的细微之处,就好像我记得,你的胡子上有一点红色……我记得你离开的那天早上……朝阳是怎样照的它闪闪亮。我一直记着,我非常怀念。”
     
      而当她弹起吉他,害羞地、轻轻地唱出“little Jesse”的时候,上帝啊,我爱她。
     
      几乎没有什么情节。有的只是男女主角不停的对话。那种循环推进的镜头让人有很强的置身感,仿佛同他们一起游历于巴黎的街道河流。那沉默中的细腻使整个画面充满了不可思议、难以言表的戏剧张力。他们一起走上楼梯的时候,彼此并不说话,只是不时地看着对方。很温馨。
     
      大家说,这是一部“浪漫到骨子里去”的片子。因为它是一种真实的浪漫。有多少贪婪,假以“爱”的名义。人们尝试着用不同的方法定义爱、命名爱,让它看上去捉摸不透,暧昧难猜,却又不停地追问“爱在哪里”。而我终于被她的孤独、清醒、姿态独特的爱,以及她那种毫不随岁月褪色的生活激情深深吸引。